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含义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呢?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含义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呢?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2023-03-31 09:15:09 来源:律速网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传授犯罪方法罪不同于教唆犯罪:

1、侵犯的法益性质不同:前者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依所教唆的犯罪的性质而定。

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后者是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

3、故意内容不同:前者是对传授犯罪方法具有故意;后者是对所教唆的犯罪具有故意。

4、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的,即使被传授的人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二者也不一定成立共犯;如果被教唆的人犯被教唆的罪,则二者成立共犯。

5、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而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罪名,没有独立的法定刑。

在实践中存在教唆犯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相结合或相竞合的情况,即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从一重罪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或者向同一对象教唆此罪而传授彼罪的犯罪方法,则应按所教唆的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实行数罪并罚。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9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标签: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