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退休警衔补发标准:
1.总警监两千两百五十元。
2.副总警监两千元。
3.一般警监一千八百。
4.二级警监一千六.
5.三级警监一千四。
6.一级警督一千二百五十元。
7.二级警督一千一元。
8.三级警督九百六十元。
9.一级警司八百六十元。
10.二级警司七百六十元。
11.三级警司六百六十元。
12.一级警员六百一十元。
13.二级警员五百六十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
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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