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是在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实行按劳分配的农业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义在于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等。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义:
1.有利于企业实现农民的经济利益。
2.有利于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
3.利于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4.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有利于保护农村生态文明。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组织。
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中心的生产资料由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宪法和法律直接承认的。它是中国广大农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证。
2.其他民事法律主体组织。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建立,有自己的名称、场所以及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和生产能力,能够在一定的财力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是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的,与法人相似。但在设立程序和条件、管理等方面却又不相同。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自然人以及法人,只能作为其他组织对待。
3.与农村基层社会相一致的自治组织。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基层建设社会的自治组织虽然是村委会以及下属村民,但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都是村民小组以及村委会,它们是同一机构,就是说两枚印章一样。他们的决策机制相似,在实践中职能重叠,尤其是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它们不能完全分离,具有“政府与社会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