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当尊重彼此的意见,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置共同财产的,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找法网提醒,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隐匿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
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