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很明显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创作、发明等而产生的一种额外的收入。
(一)婚前完成,婚内取得的这一部分收益,就这部分收益普遍认为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有问题。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
(二)就知识产权婚内完成,离婚后取得收益的,这部分收益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所以这一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在离婚时对其进行分配。
(三)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作品,但没有明确其收益。双方在离婚时就无法将其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无法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及夫妻双方有约定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一般要看知识产权效益的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