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13条
吊销营业执照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标签: 公司吊销 吊销未注册 注销文件 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