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申请。即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受理;
3.初步审核。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4.异议公告。自初步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毕;
5.核准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侵权怎么赔偿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5.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