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家庭因为财产的继承问题闹矛盾,那么,对于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说,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又有什么我们需要了解的内容呢?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在遗嘱继承这个问题上,遗嘱人不光可以把财产遗赠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但是其中重要的内容还是需要参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相关内容。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大家都明白了吗?如果您对此类问题尚有疑问,您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