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手续包括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评估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缴纳登记费用等流程。房产质押贷款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注意要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哪些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时限并不包括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也就是说,有的不动产登记如果需要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公告、权籍调查、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个工作日之内。
二、房产质押贷款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但在交由他人办理的时候,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具体方法如下:
委托人及代理人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同时带上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同时,如果该房屋产权涉及多人,还需带上其他涉及到房屋产权的人员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在办理了委托公证以后,代理人即可携带委托公证以及房屋抵押所需的其他手续,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即可。 办理的程序与委托人亲自办理程序相同。
三、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条件如下:
1.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者的,在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稳定住所和工作;
2.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准时足额还清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