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吗
遗嘱指定继承人有效。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立遗嘱的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对于遗嘱的拟定需要见证人在见证。找法网提醒,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二、
民法典规定遗嘱指定继承人可以修改吗
民法典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处理遗嘱的意志,遗嘱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遗嘱可以改变继承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
遗嘱继承人可否作为执行人
遗嘱继承人可否作为执行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生前且精神正常时,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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