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定继承人遗嘱怎么写
指定继承人遗嘱写法如下: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指定将遗嘱交由一人继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二、
遗嘱成立条件
遗嘱成立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三、
遗嘱的法定形式
遗嘱的法定形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
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代书遗嘱
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3.打印遗嘱
遗嘱人通过其他书写方式以打印方式留下的遗嘱,找法网提醒,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每张都要签字的。
4.录音录像遗嘱
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录像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
6.公证遗嘱
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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