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死亡工伤保险能赔多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分配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
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1)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不因无过错而免责。
(2)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支付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