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关键词是夫妻共借共用共还。举例说明,为结婚买房,男方借了钱,房子写在夫妻二人名下,双方出具了借条,后续由双方共同还款,这种债务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毫无争议的。但实际情况中,不可能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这就容易产生争议。 比如:没有借条算不算共同债务?只有一个人写的借条算不算共同债务?一方父母出资算不算共同债务?一方借钱自用算不算共同债务?等等。我们逐一来看。
第一,没有借条的情况。
这个问题其实是怎么认定借款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如果A转账给B,这是一个基础事实,但是这个转账行为定性是借款、赠与还是还款?这就需要双方举证来证明了。因此,如果有转账+借条,认定为借款的概率就更高;如果没有借条,那就需要提交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个转账是借款,比如聊天记录有显示是借款的,或者其他人能证明是借款的。
第二,借条只有夫妻一方签字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比较多见的。根据上面的情况说明,有借条认定是借款问题不大,但是只有一个人签字,能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法律规定是要看这个借款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如果一方借钱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即使借条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借钱是用于个人消费的,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即使借条说了是夫妻借款,也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借条只有一人签字的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很难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结婚,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通常这类争议发生在离婚争议的情况下。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主要争议是父母的出资算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有借条,但借条只有自己子女的签字,算不算共同债务呢?这个情况又跟我们说的第二点有所不同,法院在认定中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我们经办的案件中,类似的情况,法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也有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还有认定一部分,否定一部分的。比如某案件,夫妻双方购买了三套房屋,三套房屋均有父母出资,法院认定第一套房屋中父母的出资为赠与,第二和第三套房屋中,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应该说,这类案件,法院的认定相对更多考虑合理性的问题。
其次,规避共还有效吗?我们已经说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词是共借共用共还,在实践中,夫妻为了逃避共同债务,办理离婚并约定所有债务由一方偿还的,有效吗?
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来看,夫妻离婚约定属于双方内部的约定,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即如果约定男方承担债务的,男方不能反悔要求女方来承担,反之亦然。但是对外来说,这个约定有没有约束力,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债权人是同意的,那这个约定对外也是有效的;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这种内部约定一般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在实践中情况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只是作一个简单的介绍,让大家有一个基础的概念和认知。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综合具体情况分析,不建议自行简单理解处理,以免造成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