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务派遣社会保险费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社会保险费由派遣单位来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的办法。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则派遣单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为员工申请相应的赔偿。
二、
劳务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完成工伤认定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工伤职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要求进行赔偿。
三、
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
劳务派遣员工也有高温津贴。找法网提醒您,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从事高温作业时也享有岗位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