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往往是会选择收养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夫妇共同收养申请书(本人签字按指印);
(二)收养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养人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情况证明(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签名);
(四)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五)公安机关出具或经过公证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送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同意收养的书面意见(签字按指印);
(八)生父母为送养人的,提交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九)被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相片:收养人:2寸单人彩照(男、女各2张)。
二、旁系血亲是什么意思
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法禁止结婚。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禁止结婚。按照我国过去的传统习俗,上述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除表兄弟姐妹外,一律不许结婚,所以当前特别要着重改变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的传统习俗。
三、旁系血亲能否争取抚养权
不可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