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启动复核程序有哪些限制条件?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启动复核程序有哪些限制条件?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2023-04-10 13:36:20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的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签字有没有对本人有影响

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签字对本人没有影响。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启动复核程序 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