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冷静期多久
离婚需要冷静期三十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小编提醒,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