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一般是十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不代表就结案了。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三、
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下列材料:
1.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
2.如果车辆需要进行检验的应当出具检验报告。
3.交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图纸,以及询问双方或证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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