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股东已经退出还需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找法网提醒,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的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10种情形:
1.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一人公司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
3.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出资的;
4.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5.股东抽逃出资的;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
8.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9.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10.公司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三、
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将这种情况单独列举,根据法理原则,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