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发生什么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
2.抗辩权随之转移;
3.从债务一并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在哪
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