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二.有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区别
1.订立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达到一定条件自动订立的。
2.解除条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是需要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约定解除的。
3.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明确的约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