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一方欠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欠债共同财产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共同财产执行的相关规定是:对于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
如果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只可以执行个人财产。
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三、
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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