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处罚怎么进行处罚
1、刑事处罚的处罚:可以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同时可以附加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立案标准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有关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的违法事实,是基于上述不同的情节进行量刑处罚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都是属于到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可以根据涉案金额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