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关系的根本特征
宪法关系是依据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宪政国家在宪法上规定的基本政治秩序。它的特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宪法关系是特定的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对政治关系进行调整。
2.宪法关系是社会法制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体系。
3.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关系的具体化与现实化。
4.宪法关系即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
5.宪法关系即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宪法的适用范围
宪法适用范围表现为宪法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生活在海外的华侨也同样受宪法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