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施工中发现文物应当谨慎应对,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工程进度,如果造成文物的毁坏,还可能被行政部门严厉处罚。实践中,如果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对文物保护明确约定,承包人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1)承包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并将情况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报告给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承包人按文物部门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
(2)积极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沟通,了解该文物的发现对于整个项目正常进行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估,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局面,并拟定初步索赔方案。
(3)保护现场的同时,应根据现场文物解决方案的时间需要和方案判断,统筹协调现场人力物力资源配置,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4)根据文物部门的答复,计算此事件对自身造成的损失并制定详细的索赔报告,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如果因发现文物导致施工方案发生重大改变等情况,承包人可以据此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
标签: 承包人施工中发现文物 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