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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方可以发律师函终止合同吗?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方可以发律师函终止合同吗?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2023-04-13 15:06:58 来源:巴中在线

一、合同违约方可以发律师函终止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方一般是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方是没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只有守约方才有权利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高度一致且愿意受此意思表示约束的一种承诺,应当得到遵守和履行。

二、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形式分为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由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发生了法律所规定的事由,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

2、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解除达成了一致的合意以解除合同。

3、合同的约定解除则是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就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情况做出约定,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一旦出现合同所约定的事由或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三、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对合同的法定解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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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