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有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关系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法院应当将答辩书复印件送原告;
3、审判阶段:审判、法院调查、双方质证、查明真相,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件,双方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和抚养子女的意思.财产、债务处理激弊等事项协商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明慎族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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