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民事责任其构成的要件主要有: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人的行为是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的结果;行为人造成的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违法行为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二者是因果的关系构成。这是指一般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那么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侵权类责任案件,他与一般的民事侵权类责任是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的。构成环境民事责任的第一点就是,行为人实施了导致损害的行为,第二点,行为人导致了损害的结果发生,第三点,行为人的损害结果,与自己的损害行为是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是因果存在的关系。
根据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实际情形当中确实具备了,环境民事责任构成的所有要件,但是属于以下这几种情况的,应该对行为人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一)因为一些自然的原因,行为人由于这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了环境最终受到侵害,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行为人确实也是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对环境进行了最大力度的保护,但只环境最终仍然受到了侵害,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需要负环境民事责任。
(二)因为个人的原因导致环境受到损害,那么作为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里的单位指的是排污的单位。
(三)通过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导致环境受到损害,那么作为第三者会来承担环境民事责任,负责排污的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其表现形式与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形式是一样的,这些都可以用于环境民事责任当中。在所有的表现形式单重,赔偿损失是应用比较多的一种形式。这种赔偿损失,包括间接的损失和直接的损失。其赔偿的范围,包括对人身方面的赔偿也包括财产方面的赔偿。其它的表现形式还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等。最主要的就是赔偿损失以及排除危害,这两种表现形式。排除危害这种表现形式,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损害,进行危害的排出,也包括对还没有产生的危害进行排除。从顺序上面来看,这种排除危害应该是要排在赔偿损失的前面。排除是前提,赔偿是后续,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了,以上就是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知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