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关于审限的法条规定及原则,一审一般是立案后5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视为送达,可安排开庭。
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庭宣判的条件一般是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庭宣判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必须确保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认定事实正确,判决公正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