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细则》规定,只要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积分入户申请人可以申请子女随迁落户:
1、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
2、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
3、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以往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时,不可办理子女随迁,申请人只能在积分落户成功后,再去所属地分局申办子女投靠落户。《细则》取消了属地分局二次申报环节,申请人可在积分入户公安窗口一次性申报本人及子女落户。
天津积分落户,是天津市政府依据中央关于推进外来人口落户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安排外地人的落户指标。每年两次,1-4一次,7-10 月一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选取落户人数。
这项政策试行两年,2014-2015两年,共计到15年7月有15000多人积分落户天津,其中14年上半年分数在140 多分,下半年和15年上半年都是140分,也就是说只要高于分数线就能落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