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合同经公司与员工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