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过后辞职有赔偿没
工伤过后辞职有赔偿。如果被鉴定为伤残的,那么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的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三、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和个人申请有什么区别
1.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