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的
医疗事故纠纷,由医院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第24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即管辖法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三处。
二、医疗损害鉴定次要责任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医院的赔偿比例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些学者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
三、医疗过错次要责任对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