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
离婚中夫妻共同财分割方式有:
1、双方均等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3、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4、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可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5、股份或出资额可以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
6、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
7、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对于婚外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恶性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或获得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不便分割的财产要折价、变卖或者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