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程序
1.董事会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
2.提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
3.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分立对分立各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
公司分立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1.在派生分立的情况下,原公司继续存在,因此对公司债权人来说,债务人形式上仍然保持原样。但实际上,该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其承担债务的能力降低,对此情况,债权人未必知道。
2.在新设分立的情况下,原公司解散,成立若干个新公司,债务人从形式上看已经不存在,接到分立通知的债权人,可以很容易确定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人,但对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来说,寻找到分立后的各公司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债权人连分立后的公司有哪些都不知道,其如何去要求分立后的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最终债权人应当能够找到分立后的各公司,但这必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分立后的各公司的财产很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减少,从而导致其偿还债务的能力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