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哪里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纪律;
9.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