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一)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四)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五)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三)、(四)规定相同。
二、
承包人和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含义。承包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相关施工工程承包资格的人,俗称工地施工人、承包责任人等。发包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工程施工发包资格的人,俗称建设单位、项目老板等。
三、
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在建工程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竣工之日起6个月行使,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主动放弃了此项优先权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