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二、申请著作权材料虚假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超过20页的文字作品请提交光盘);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著作权确权
虽然,法律规定著作权的形成不需要登记即可产生。但实践中作者为了便于权利保护、维权诉讼,往往会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音著协等单位登记备案的方式、取得登记证书,确定权利形成时间,以便诉讼时指证作品形成时间在后的侵权者抄袭。在我国,音乐作品、音像制品、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领域,都已经成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作品登记、作品代授权、代收授权费、代诉讼等工作。
2.主要侵权行为的判定
在文字作品领域,抄袭一般通过调色盘来确定,当作品的主要情节、遣词造句等高度相似时,即具有抄袭的嫌疑。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批判、评论为目的,对原作品进行引用的模仿讽刺是不构成抄袭的。但这一行为如果脱离了批判的目的,单纯的进行辱骂,则可能因为篡改原作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在音乐作品领域,抄袭可分为乐曲的抄袭与歌词的抄袭。乐曲的抄袭主要通过将主旋律转调、修改个别小结、改变顺序等形式进行。在这些形式的加工改造下,常人往往会觉得这首曲子十分耳熟难以辨别,需要专业人士或者专业软件进行甄别。歌词的抄袭则与文字作品一样,需要抄袭的部分足够多,才能被判定为抄袭。如果只是抄袭1-2句,在法律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抄袭。这一法律漏洞,甚至造成了一项专门的抄袭工作——洗稿,即全篇都是在抄袭,没有一点自己的创造,但是东抄一点、西抄一点,对原作者都不构成抄袭。
3.著作权保护与诉讼
(1)取得著作权阶段保护
(2)诉讼阶段的著作权保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