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有啥区别
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
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2.申请主体不同
遗嘱公证:申请主体是需要订立遗嘱的公民,此时公民尚在人世;继承公证:申请主体是继承人,此时订立遗嘱的人已经去世。
3.申办流程不同
遗嘱公证: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由所有继承人持身份证件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的作用是:避免遗产继承纠纷,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等。找法网提醒您,遗产继承公证要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三、继承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等;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提供申办继承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 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