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程序:
1、准备起诉状及证据。
2、到法院立案缴费。
3、等待对方答辩,举证。
4、开庭审理。
5、一审判决或调解。
6、不服一审判决二审开庭审理(终审判决)。
7、执行。
基本特点:
1、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2、公权性,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3、程序性,对常规的、反复发生的决策问题,制定出一个例行的程序,使决策有章可循的决策方式;
4、特定性,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5、自由性;
6、规范性与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