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意思是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
二、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款赔偿;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惩罚性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
3.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4.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
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的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较为严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决定其比一般侵权赔偿有更加严格的主观要件标准,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对一般的过失行为并不适用。
2.客观行为具有不法性和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针对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水准,超出人们可容忍的范围,是一个价值判断,没有明确的公式,需要法官根据其形成的社会经验加以判定。
3. 造成实际严重损害后果。受害人必须要首先证明已经发生了实际损害,而且这种损害由被告的行为造成的。找法网提醒,惩罚性赔偿必须依附于补偿性赔偿,我国补偿性赔偿责任的构成以存在损害为前提,故只有造成损害才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可能。
4.行为和损害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实际损害必须是被告基于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心理状态下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否则被告承担责任无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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