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期限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为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该转让行为自债权人的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法律规定
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时只有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而对债务人作的通知,一经通知便不得撤销。债务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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