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一、代位权纠纷。
二、撤销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撒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试用买卖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买卖纠纷、拍卖纠纷、互易纠纷。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份。
八、借款合同纠份。
九、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份。
十一、融资租赁合同纠份。
十二、承揽合同纠份:加工合同纠纷、测试合同纠纷、检验合同纠纷。
十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十四、运输合同纠份
十五、技术合同纠份。
十六、知识产权合同纠份。
十七、保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
十八、仓储合同纠份:仓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