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