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继承是否要20%的税收
继承房屋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继承房屋的时候,只需要交纳公证费用、过户登记费用等,但出售继承的房屋要交纳税费,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则视为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契税: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印花税:房款的0.05%
(三)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四)测绘费。
(五)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二、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四)遗赠继承需要缴税;法定继承不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
继承权的分配是如何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
(一)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三)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四)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五)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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