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的票据丢失根据丢失的票据类型的不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丢了首付款证明
购房者可以在支付完全款之后拿到购房全款证明,因此办房产证或提取公积金受影响较小。
2.丢了全款证明
可向开具票据方申请提供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票据方提供所丢失票据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证明上需要标注清楚证明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票据。
3.丢了购房发票
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开发商复印一份(三联)证明,之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或委托开发商补办)。
4.丢了契税票据
在房屋再次交易时缴纳个税、判断房屋年限、证明办理过户时都需要用原房主契税证明核实房屋原值。
二、回迁房交房流程
回迁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下: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