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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怎么区分?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怎么区分?
2023-04-21 15:36:49 来源:法务在线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条件是: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作为前提;

2.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3.造成了相对信赖利益的损失;

4.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怎么区分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分如下: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缔结时、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

2.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等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3.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赔偿损失,违约责任表现形式多样化,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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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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