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规定的法定条件有如下:
1、必须得年满三十周岁;
2、原则上需膝下无子女;
3、原则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需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不过,无配偶者收养孩子时,如果是男性收养异性孩子的,那么还要求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要在40周岁以上。
确定符合收养人的条件后,收养需携带以下材料办手续:
1、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确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能够确认收养人具体情况,证明其确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报告,证明其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收集整理好以上的证明材料后,收养人需要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且收养关系从被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无配偶者收养孩子时,其实只要满足一般收养人的条件即可,满足相应的年龄条件、抚养能力等。不过,如果有收养人隐瞒真实情况,比如不满足法定的年龄差的,那么谎报收养材料办理收养手续的,将会被认定为收养无效。如果已经成功办理了收养手续的,也会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