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兄弟姐妹间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哪些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兄弟姐妹间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哪些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2023-04-23 09:16:59 来源:律速网

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而相对于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兄弟姐妹因为血缘的关系也较为密切,一旦出现特殊情况,比如父母双亡或者兄弟姐妹变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兄、姐照顾弟、妹或弟、妹照顾兄、姐等,要根据具体请确定是否负担扶养义务。

法律上,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其实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1、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3)弟、妹尚未成年。

并且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2、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同样地,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标签: 兄弟姐妹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扶养义务不能成立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