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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吗?

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吗?
2023-04-23 14:16:5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监狱减刑一次能减几个月

监狱减刑一次能减几个月法律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了减刑后实际刑期的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

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期的刑期。

三、服刑人员哪些情况下能减刑

服刑人员下列情况能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7.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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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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